108年8月 童○緣-車禍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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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類型:
車禍案件。

發生時地:
108年8月 新北市板橋區文化路1段。

面談過程:
童小姐於上述路段行走在行人穿越道(斑馬線)因對造未理讓行人發生車禍,導致童小姐肱骨粉碎性骨折,經客戶來電佑安諮詢,見面詳談後同意委託佑安處理。

委任關鍵:
當事人是外藉配偶,因為沒有處理車禍相關經驗,所以委託佑安幫忙維護權利。

處理結果:
協助當事人收集相關資料並申請賠償,我方當事人共計獲得賠償金額530,000元。

心得:
常見汽機車駕駛人行經行人穿越道(斑馬線)未理讓行人,但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86條規定,行經行人穿越道不依規定讓行人優先通行,因而致人受傷或死亡,依法應負刑事責任者,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依前開規定可知是會加重刑罰,實在不可不慎。

案件資料:
初步分析研判表︰


現場圖︰

診斷證明書︰


和解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