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類型: 車禍案件。 發生時地: 107年12月 新竹力行三路台積電12廠。 面談過程: 彭先生騎車行經新竹力行三路台積電12廠,因對造轉彎未理讓直行車致發生車禍,導致彭先生左尺骨骨折及橈神經受損,經佑安業務介紹詳談,希望佑安能夠為其爭取最大權益。 委任關鍵: 彭先生沒有處理車禍的相關經驗,希望透過佑安專業來解決紛爭。 處理結果: 協助當事人收集相關資料並申請賠償,我方當事人共計獲得賠償金額400,000元。 心得: 本件最重要的問題是當事人橈神經有受損,所以評估後續復原情況就很重要,儘早建議客戶積極復健,不要造成有後遺症,再多的錢都換不回健康的身體。 案件資料: 交通事故登記聯單︰ 初步分析研判表︰ 診斷證明書︰ 和解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