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類型: 勞保失能給付案件。 發生時地: 106年1月 台中市。 事情經過: 張先生於公司加工區進行加工作業,為了將加工件從機台取出,導致左手第三、四、五指節遭機台捲入碾壓,經醫師施行截斷手術,於恢復期過後自行向勞保局申請失能給付,經勞保局審查後給付第11等級職業傷病失能給付,張先生在復健時遇到佑安業務,經評估後發覺勞保局核付第11等級應有錯誤,故張先生決定交給佑安來處理。 委任關鍵: 當事人已經自行申請勞保給付,不知道給付有誤,為維自己權益,故委託佑安協助處理。 處理結果: 協助當事人重新開立失能診斷書,並於申請書中明確告知勞保局所申請失能給付項目符合第幾項、第幾等級,我方當事人獲得勞保再給付99,900元。 心得︰ 一般勞工對於保險給付,通常只要有給付,並不會去瞭解給付是否正確,有沒有可能審查有錯誤。 案件資料: 診斷證明書︰ 截指X光片︰ 勞保局核付函︰(原核定第11等級) 勞保局核付函︰發給第10等級之給付,張先生多領99,9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