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類型: 車禍案件。 發生時地: 104年12月 台中市北屯區。 面談過程: 鄔女士騎機車行駛於台中市北屯區道路上,左轉時未注意左後方來車,與左方直行騎士發生碰撞,雙方受傷以及機車損毀。本公司業務人員開發案件時得知此案,向鄔女士說明車禍發生後越早尋求專業人員協助,越容易獲得完整的補償,不僅可以省時免費心,效果也往往比自己處理好得多。鄔女士與子女幾經商量,認為自己不清楚處理車禍事故要注意哪些地方,也不知道該做些什麼努力才可以拿到合理補償不至於讓自己權益受損。加上此案鄔女士負擔之肇事責任比例較高,而且對方並無投保車險(連強制險都沒有),考慮種種因素造成求償不易,便決定將此案件委託本公司協助。 委任關鍵: 1.對方無投保任何車險(連強制險都沒有)。 2.我方肇事責任較高。 3.雙方屢次自行協調賠款金額,因對方無力負擔賠款,均無法達成共識。 處理結果: 協助當事人收集相關資料並商議如何爭取補償金,我方當事人總計獲得補償金額160,000元。 目前仍向特別補償基金申請其他理賠中。 案件資料: 現場圖 初判表 診斷書 和解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