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年1月 官○慧-勞保失能給付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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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類型:
勞保失能給付案件。

發生時地:
108年1月 台中市。

事情經過:
官小姐於上班途中發生交通事故,經醫師診斷為右手中指、無名指、小指骨折,經手術治療後仍有關節僵硬等情形,官小姐請醫師開立診斷證明書希望證明傷勢已達失能,但是醫師認為需要治療1年才能評估。官小姐於醫院治療時也遇見與佑安相同行業招攬處理,後來官小姐比較過後決定交給佑安來服務。

委任關鍵:
當事人對於勞保申請時間不熟悉,亦對活動關節角度一知半解,故委託佑安協助處理。

處理結果:
協助當事人與醫師溝通官小姐治療情況後,醫師同意開立失能診斷書,我方當事人共計獲得賠償金額287,472元。

心得︰
近年來,保險詐騙的情況不斷,使得醫師開立診斷書趨於保守,造成明明已達失能的當事人,往往因為無法開立診斷書而不能申請應有賠償。


案件資料:
交通事故登記聯單︰

診斷證明書︰

失能診斷書︰

中國附醫甲種診斷證明書

勞保局給付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