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類型: 車禍案件。 發生時地: 107年1月 台中市神岡區。 面談過程: 劉曹女士騎車行經台中市神岡區某路口左轉時,未注意右方有小客車亦要直行,不慎發生碰撞造成劉曹女士體傷及車損。劉曹女士屬無照駕駛,不知如何向對造開口索賠,剛好其女兒認識本公司業務人員,因此決定將此事件交由本公司處理。 委任關鍵: 1.我方當事人無照駕駛,不知如何向對方開口索賠。 2.我方當事人女兒認識本公司業務人員,知道交給專業人員處理效果較佳。 處理結果: 協助當事人收集相關資料並申請賠償,我方當事人共計獲得補償金額130,000元。 案件資料: 現場圖 初判表 診斷書 和解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