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類型: 車禍案件。 發生時地: 104年11月 南投縣埔里鎮。 面談過程: 黃女士騎機車與大貨車並排停等紅燈,黃女士綠燈起步直行時左方大貨車司機沒有注意到她便冒然右轉,與黃女士發生碰撞,導致黃女士腳部骨折以及機車損毀。車禍發生後黃女士家人與對方司機協調過三次,對方皆稱沒有投保車險也沒有財產可以賠款,頂多私下包個紅包給我方壓驚。後來黃女士的女兒在醫院遇到本公司業務人員,聊天提到這起事故,業務人員向其說明透過專業人員的協助,通常能夠把補償金額爭取到最合理的範圍,不僅省時免費心,效果也往往比自己處理好得多,因此決定將此案件委託本公司協助。 委任關鍵: 1.我方當事人與對方駕駛溝通數次,對方皆相應不理。 2.對方駕駛稱沒有投保車險,自己也沒有財產可以處理。 處理結果: 協助當事人收集相關資料並商議如何爭取補償金,我方當事人總計獲得補償金額200,000元。 案件資料: 事故登記單 現場圖 初判表 診斷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