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類型: 車禍案件。 發生時地: 106年10月 台中市太平區。 面談過程: 彭小姐騎車行經台中市太平區某路口,遭來自右方巷弄竄出之機車撞擊,造成彭小姐體傷及車損。彭小姐剛好認識本公司之業務人員,於事故後直接聯絡本公司,於面談過過程中亦清楚若有能夠信任的專業人士予以協助,事情處理起來會比較安心省事,且效果較佳,很快便決定將此事件交由本公司處理。 委任關鍵: 我方當事人剛好認識本公司業務人員,也清楚專業程度對理賠金額會有影響。 處理結果: 協助當事人收集相關資料並申請賠償,我方當事人共計獲得補償金額48,000元。 案件資料: 診斷書 和解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