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類型: 職業災害案件。 發生時地: 106年5月 台中市。 面談過程: 林先生在廠區工作時左手遭機器壓傷,因患部損害嚴重無法治療,因此施予截指手術。術後復原期間,林先生想向公司要求補償但不知如何著手,回診時在醫院認識本公司業務人員。約訪面談後,林先生表示了解本公司服務內容,但因為有親戚已表明可以協助處理,因此不需本公司之服務。後來陸續向林先生關心此案件之處理進度,林先生表示其親戚不夠專業,處理過程多有阻礙,反覆思量後決定還是將此案件委託本公司協助。 委任關鍵: 我方當事人親戚協助處理的過程並不順利,故轉而委託本公司。 處理結果: 協助當事人收集相關資料並商議如何爭取補償,我方當事人獲得公司補償2,500,000元、勞保給付231,099元,合計2,731,099元。 案件資料: 診斷書 勞保核付函 支票簽收單 支票影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