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類型: 職業災害案件。 發生時地: 107年8月 嘉義市。 面談過程: 陳小姐在廠區工作時左手食指遭機器壓傷,因患部損害嚴重無法治療,因此施予截指手術。術後復原期間,陳小姐屢屢向老闆要求職業災害補償,但老闆皆不予理會。後來上網尋求協助管道,剛好看到本公司之網頁,經電話聯絡、約訪面談後,陳小姐認為本公司提供之服務剛好是她所需要的,便決定將此案件委託本公司協助。 委任關鍵: 我方當事人向老闆要求補償老闆皆不予理會。 處理結果: 協助當事人收集相關資料並商議如何爭取補償,我方當事人獲得公司補償500,000元、勞保給付141,023元,合計641,023元。 其中公司補償部份老闆於簽立和解書沒有依協議內容付款,而且避不聯絡,經本公司協助追討後該老闆同意一次性全額支付,沒有再拖欠款項。 案件資料: 診斷書 勞保核付函01 勞保核付函02 和解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