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類型: 車禍案件。 發生時地: 107年10月 彰化縣伸港鄉。 面談過程: 陳老先生騎車行經彰化縣伸港鄉某路口,經右轉車輛撞擊,造成嚴重體傷及多項併發症。陳老先生的子女們沒有車禍處理經驗,而且陳老先生的身體狀況亟需家人照料,子女們根本無法分神於車禍處理,在談論案件過程中深感若有能夠信任的專業人士予以協助,事情處理起來會比較安心省事,因此決定將此事件交由本公司處理。 委任關鍵: 1.我方當事人子女無相關處理經驗,怕因為不夠專業而吃虧。 2.我方當事人的身體狀況亟需家人照料,子女們根本無法分神於車禍處理。 處理結果: 協助當事人收集相關資料並申請賠償,我方當事人共計獲得補償金額3,200,000元。 案件資料: 初判表 診斷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