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類型: 車禍案件。 發生時地: 106年2月 台中市太平區。 面談過程: 陳先生騎車行經台中市太平區某路口,遭突然從巷道竄出之機車驚嚇導致摔車,受有體傷及車損。對方認為兩車無碰撞且我方車速太快才會導致自摔,因此不肯負責賠償事宜,我方當事人不知如何處理,故委託本公司協助。 委任關鍵: 對方認為兩車無碰撞,是我方車速過高自摔,他沒有需要負責。。 處理結果: 協助當事人收集相關資料並申請補償金,我方當事人總計獲得20,000元。 案件資料: 現場圖 初判表 診斷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