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類型: 車禍案件。 發生時地: 107年5月 台中市西屯區。 面談過程: 陳先生步行經過台中市西屯區路口遭對向左轉車輛撞上,受傷住院期間經由朋友介紹認識本公司業務人員。本公司業務人員向其建議交由專業人員協助,更容易完整維護自身權益並取得合理賠款。陳先生認為自己的腳傷未癒無法東奔西路處理此事,而且談論案件過程中深感若有能夠信任的專業人士予以協助,事情處理起來會更安心省事,因此決定將此事件交由本公司處理。 委任關鍵: 1.我方當事人腳傷嚴重無法東奔跑處理求償事宜。 2.我方當事人於會談中可感受到專業協助帶來的價值。 處理結果: 協助當事人收集相關資料並申請賠償,我方當事人共計獲得賠償金額425,000元。 案件資料: 現場圖 初判表 診斷書 和解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