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類型: 車禍案件。 發生時地: 104年6月 新竹市。 面談過程: 紀小姐搭乘黃先生騎乘之機車行經竹科某路口時,遭送貨之對向左轉車輛撞擊致本車駕駛及乘客遭受嚴重傷害。紀小姐的父母與對方保險公司經長時間溝通,保險公司仍只願意賠償130萬元,紀小姐之父母認為不合理但亦無能為力。本公司業務人員在紀小姐回診時遇到他們,建議將交通事故的處理交由專業人員協助或許能有轉機,紀小姐的父母認為已經盡力爭取但效果有限,抱持著不妨一試的心理將此案件交由本公司協助。 委任關鍵: 1.我方當事人與對方保險公司經過長時間溝通,保險公司願意賠款之金額仍不符期望。 2.我方當事人不知接下來還能如何處理。 處理結果: 協助當事人收集相關資料並與對造及保險公司協調,最終獲得4,079,031元之賠償。 案件資料: 事故單 現場圖 診斷書 保險公司匯款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