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類型: 車禍案件。 發生時地: 104年8月 台中市北屯區。 面談過程: 王先生於台中市北屯區騎機車靠右行駛,對方駕駛從路邊停車處欲進入車道時未注意後方來車,與王先生發生擦撞,致王先生右側鎖骨骨折。本公司業務人員在開發客戶時認識王先生,得知這起車禍案件王先生並無相關專業知識可以圓滿處理,亦無人可提供協助。業務人員向王先生說明本公司透過專業可以給予最好的協助,效果往往會大於自行處理後,王先生決定將此案件委託本公司協助。 委任關鍵: 我方當事人沒有事故相關處理經驗。 處理結果: 協助當事人收集相關資料並商議如何爭取補償金,我方當事人總計獲得補償金額360,000元。 案件資料: 初判表 診斷書 和解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