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類型: 車禍案件。 發生時地: 104年5月 台中市大里區。 面談過程: 鄭先生於台中市大里區騎機車,因對方駕駛自小客車轉彎不慎撞上,導致鄭先生受傷。鄭先生透過女朋友認識本公司業務人員,經業務人員說明自行處理與透過專業人士協助之差別後,鄭先生決定將此案件委託本公司協助。 委任關鍵: 我方當事人沒有事故相關處理經驗。 處理結果: 協助當事人收集相關資料並商議如何爭取補償金,我方當事人總計獲得補償金額108,094元。 案件資料: 事故登記單 初判表 診斷書 核付通知書 和解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