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類型: 車禍案件。 發生時地: 105年10月 台中市大里區。 面談過程: 黃女士騎機車行經台中市大里區時與來車發生碰撞導致手指骨折,我方雖為逆向起步駛入對方車道,但對方駕駛沒有停車處理反而駛離現場,因此雙方對責任歸屬與賠款分攤無法達成共識。黃小姐在不知如何善後的狀況下向與本公司業務人員聊到此事,詳談後決定將此案件全權交由本公司協助。 委任關鍵: 1.我方當事人侵害對方路權,不知如何主張權益。 2.對方駛離現場,雙方就責任歸屬與賠款分攤均無共識。 處理結果: 協助當事人收集相關資料並商議如何爭取補償金,我方當事人總計獲得補償金額60,000元(含強制險)。 案件資料: 現場圖 初判表 診斷書 和解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