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類型: 車禍案件。 發生時地: 104年8月 台中市中區。 面談過程: 王先生於台中市中區騎機車轉彎時,遭對向小貨車駕駛轉彎撞上,導致王先生受傷。本公司業務人員透過朋友認識王先生,經業務人員向王先生解釋自行處理與透過專業公司協助的差別後,王先生決定將案件委託本公司協助。 委任關鍵: 我方當事人沒有交通事故處理經驗。 處理結果: 協助當事人收集相關資料並商議如何爭取補償金,我方當事人總計獲得補償金額61,665元。 案件資料: 事故登記單 初判表 診斷書 和解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