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類型: 車禍案件。 發生時地: 109年10月 台中市太平區鵬儀路。 面談過程: 陳小姐於上述路段因對造未依規定讓車而發生車禍,導致陳小姐腳指閉鎖性骨折,因陳小姐之前發生車禍是由佑安協助,經詳談再次同意委託佑安處理。 委任關鍵: 之前發生車禍是委託佑安協助完成,對於佑安的處理是放心的,所以本次亦委託佑安幫忙維護權利。 處理結果: 協助當事人收集相關資料並申請賠償,陳小姐獲得96,000元賠償。 案件資料: 初步分析研判表︰ 現場圖︰ 診斷證明書︰ 和解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