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年2月 張○陞、陳○菁-車禍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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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類型:
車禍案件。

發生時地:
109年2月 台中市向上路一段。

面談過程:
張先生與陳小姐於上述路段因對造未依規定讓車而發生車禍,導致張先生多處挫傷,陳小姐左脛骨骨折,經朋友介紹佑安業務,經詳談後同意委託佑安處理。

委任關鍵:
本身沒有處理車禍經驗,又不知道如何解決,所以委託佑安幫忙維護權利。

處理結果:
協助當事人收集相關資料並申請賠償,張先生獲得賠償67,000元,陳小姐獲得280,000元賠償。

案件資料:
初步分析研判表︰



診斷證明書︰張先生診斷書

診斷證明書︰陳小姐診斷書

和解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