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類型: 車禍案件。 發生時地: 105年3月 台中市豐原區。 面談過程: 林小姐騎機車行駛於台中市豐原區道路上,路邊一台自小客戶迴轉時沒有注意後方來車,與林小姐發生碰撞,林小姐受傷且機車損毀。本公司業務人員開發案件時得知此案,向林小姐說明車禍發生後越早尋求專業人員協助,越容易獲得完整的補償,不僅可以省時免費心,效果也往往比自己處理好得多。林小姐後來幾經思考,認為自己不清楚處理車禍事故要注意哪些地方,也不知道該做些什麼努力才可以拿到合理補償不至於讓自己權益受損,便決定將此案件委託本公司協助。 委任關鍵: 我方當事人了解車禍案件及早尋求專業協助的重要性。 處理結果: 協助當事人收集相關資料並商議如何爭取補償金,我方當事人總計獲得補償金額420,000元。 案件資料: 現場圖 初判表 診斷書 和解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