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類型:
車禍案件。
發生時地:
105年7月 台中市西屯區。
面談過程:
張先生騎機車下班行經台中市西屯區某路口時,與對向欲左轉的自小客車發生碰撞,陳先生受傷以及機車損毀。本公司業務人員開發案件時得知此案,向陳先生說明車禍發生後越早尋求專業人員協助,越容易獲得完整的補償,不僅可以省時免費心,效果也往往比自己處理好得多。陳先生後來幾經思考,認為自己不清楚處理車禍事故要注意哪些地方,也不知道該做些什麼努力才可以拿到合理補償不至於讓自己權益受損,便決定將此案件委託本公司協助。
委任關鍵:
我方當事人了解車禍案件及早尋求專業協助的重要性。
處理結果:
協助當事人收集相關資料並商議如何爭取補償金,我方當事人總計獲得補償金額260,470元。
案件資料:
現場圖
初判表
診斷書
修車估價
和解書
勞保核付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