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類型:
車禍案件。
發生時地:
107年12月 台中市西區。
面談過程:
周先生騎腳踏車行經台中市西區某路口欲左轉,遭來自後方同樣打算左轉的機車騎士撞上,造成體傷及車損。周先生完全沒有車禍處理經驗,在談論案件過程中深感若有能夠信任的專業人士予以協助,事情處理起來會比較安心省事,且效果較佳,因此決定將此事件交由本公司處理。
委任關鍵:
我方當事人無車禍處理相關經驗。
處理結果:
協助當事人收集相關資料並申請賠償,我方當事人共計獲得補償金額70,000元。
案件資料:
現場圖
初判表
診斷書
和解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