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類型:
車禍案件。
發生時地:
105年12月 桃園市中壢區。
面談過程:
羅先生騎車行經桃園市中壢區某路口,遭對向欲左轉之自小客車撞擊,造成羅先生嚴重體傷及車損。一開始羅先生找自己熟識之保險業務人員代為處理此事,但對方保險公司願意賠償的金額一直無法達到羅先生的要求。後來經該保險業務員之介紹,羅先生得知本公司在此事能提供很大的協助,碰面會談中深感若有能專業人士介入處理,會比較安心省事,效果亦佳,因此決定將此事件交由本公司處理。
委任關鍵:
1.我方當事人之保險業務人員無法協談出合理之賠款。
2.經該保險業務人員之介紹,羅先生對本公司之處理能力有所期待。
處理結果:
協助當事人收集相關資料並申請賠償,我方當事人獲得對方賠償金額4,000,000元,各項保險給付570,000元,合計4,570,000元。
案件資料:
現場圖
初判表
診斷書
和解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