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類型:
車禍案件。
發生時地:
105年9月 台中市北區。
面談過程:
吳同學於清晨時分騎乘自行車跨越馬路,遭計程車從側面撞上導致嚴重受傷。因為吳同學獨自一人在台中上學,吳爸爸考量工作及住家都在北部,不能常常請假下來台中協助吳同學處理車禍後續事宜,決定尋求協助。吳爸爸經友人介紹,上網尋找本公司的網站及聯絡方式,看完本公司協助處理過的案例後認為本公司值得託付,特地親自至本公司詳談及簽約委任,將此案件全權交由本公司協助。
委任關鍵:
1.我方當事人的爸爸在台北工作,無法時常分身下來台中處理車禍事宜。
2.我方當事人爸爸經友人介紹得知本公司,經由瀏覽網站及見面詳談認為我們公司值得託付。
3.我方行駛自行車道未等自行車號誌轉為綠燈便起步轉彎。
處理結果:
協助當事人收集相關資料並商議如何爭取補償金,我方當事人總計獲得補償金額220,000元(含強制險不含殘廢),賠付對方25,000元。
案件資料:
現場圖
初判表
診斷書
和解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