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年1月 鄭○竹-車禍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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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類型:
車禍案件。

發生時地:
106年1月 台中市南區。

面談過程:
鄭先生騎車行經台中市南區某路口,遭來自左方巷口之機車碰撞,造成鄭先生體傷及車損。鄭先生沒有車禍處理經驗,在談論案件過程中深感若有能夠信任的專業人士予以協助,事情處理起來會比較安心省事,且效果較佳,因此決定將此事件交由本公司處理。

委任關鍵:
我方當事人無車禍處理相關經驗。

處理結果:
協助當事人收集相關資料並申請賠償,我方當事人共計獲得補償金額17,000元。

案件資料:
現場圖


診斷書


和解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