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年2月 陳○業-車禍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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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類型:
車禍案件。

發生時地:
106年2月 台中市北屯區。

面談過程:
陳先生騎機車行經十字路口時,一車輛在路口迴轉未注意後方來車,導致陳先生無法閃避發生碰撞。陳先生沒有車禍處理經驗,而且因自身傷勢未癒疼痛不堪無心處理調解事宜,本公司業務人員向其建議將交通事故的處理交由專業人員協助,結果也會比自己去處理還要完善,更容易完整維護自身權益取得合理賠款,詳談後陳先生認為有道理,決定將此案件交由本公司協助。

委任關鍵:
1.我方當事人沒有車禍處理經驗與專業。
2.我方當事人因車禍受傷嚴重,無心自行處理調解事宜。


處理結果:
協助當事人收集相關資料並商議如何爭取補償金,我方當事人總計獲得補償金額76,000元(含強制險)。

案件資料:
現場圖


和解書